集约化平台在线指南

规章库建设指引

时间 : 2021-11-16 14:36:02 来源 : 南方网 【字体: 【打印】

  集约化平台已改版,支持地市“规章库”。

  建设规章库各地市站点需完成以下工作:

  1.补充摘要(作为题注),如:2021年1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公布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不需要添加括号,系统显示的时候会自行添加)

  2.稿件正文格式按国办要求调整,如补充【加粗、斜体、居中】样式。平台模板会按要求统一强制21px字号

  3.稿件附件按国办要求准备word、pdf并在公开目录对应稿件上传(上传入口需平台统一改版之后开放,各单位可先整理附件)。

  同时,全省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正在改版,改版完成之后,需要展示规章库的地市,请将规章的上级分类名称改为“政策”,信息公开平台前端会将“政策”分类置顶。“规章”分类概览页会自动使用国办和省府办要求的样式,点击“规章”分类会跳转打开单独的规章库页面。请各地市将这个页面的地址提供给省府办。

  举例1:

  某市信息公开平台后台现有“规章文件”(或者其他名称的分类,用于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一级分类,下设“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三个子分类。该市需要按要求自行整理好规章分类下的稿件,包括添加摘要,整理正文,并上传word和pdf附件。然后将一级分类改名为“政策”。

  举例2

  某市信息公开平台后台现有“规章文件”(或者其他名称的分类,用于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一级分类,下面没有名称为“规章”的子分类。该市需要新建“规章”子分类,并按要求自行整理好规章分类下的稿件,包括添加摘要,整理正文,并上传word和pdf附件。然后将一级分类改名为“政策”。

  对于确定没有规章分类的地市,如果后台维持现状,则前端不做改动。如果把发政策文件的分类改名为“政策”,则该分类会置顶。

  国办和省府办所称需要集中公开的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由地市自行确认,可咨询当地司法局认定。稿件正文格式、word文档格式和pdf文档格式,均需要各单位按照国办和省府办文件所附样式进行调整。

  注:1.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是通过分类名称来获取的,后台如果有政策分类,该分类会置顶,政策分类下如果有规章分类,则该分类套用规章库的样式。建议先把规章分类准备好(录好至少一篇带摘要的稿件,并上传相关附件),再修改分类名称。

  2.参照国办文件提供的设计方案,规章库既可以在信息公开平台列表显示,又有单独的规章库专栏页面,因此,规章分类有两种打开方式,点击“规章”两个字打开专栏页面,点击旁边的空白处,则在当前页面列表显示。

  相关文件链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